存款

哈萨克中国银行是哈萨克斯坦强制存款保障系统成员银行,2005年6月13日取得了成员银行资格,资格证号029。《哈萨克斯坦二级银行存款强制保障法》(2006年7月12日颁布,第169号)系规范强制存款保障系统的主要法规。为了实现上述目的,专门成立了实施存款强制担保的机构—“哈萨克斯坦存款保障基金”,为一家非商业机构,其成立的目的是在银行强制清产的情况下保护存款人权利和合法利益,并促进哈萨克斯坦金融体系的稳定。
根据哈萨克斯坦《关于为降低风险而对涉及银行及金融机构业务的若干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法律》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自然人存款最大担保补偿额为500万坚戈。担保范围为所有自然人及个体经营者在银行的存款。
有关存款保障的详细情况请拨打热线电话8 800 080 1020(在哈萨克斯坦境内市内电话可免费拨打)向存款保障基金的专家咨询。
哈萨克斯坦存款保障基金联系方式:地址:050040 г. Алматы Коктем-3 д.21, оф.509
电话/传真: (727) 272 05 51
哈中行向自然人提供坚戈、人民币、美元存款服务。利率水平取决于存款金额和期限。在存款期末计算利息。银行规定存款到期后自动转存,储户无需提交新的申请。存款展期的期限和条件与原合同相同,但利率除外。在此情况下,存款利率由银行按展期日存款种类的现行利率水平确定。
详情请拨打电话(727) 258-55-10转 1140, 1153, 376-88-91